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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首批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05-17

浙江组织申报首批绿色液体燃料试点,聚焦SAF、可持续柴油、生物燃料乙醇等方向,强调技术先进性与绿色发展,2027年底前完成试点并总结推广。..........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有关能源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5〕43号)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方向

(一)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以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生物燃料乙醇、绿色甲醇、生物基二氧化碳、可再生能源制氢等为原料,通过气化、加氢、催化合成、醇制喷气燃料等工艺生产的航空燃料组分。

(二)可持续柴油。以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生物基二氧化碳、可再生能源制氢等为原料,通过气化、加氢、催化合成等工艺生产的柴油组分。

(三)生物燃料乙醇。以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通过生物发酵等工艺生产的燃料乙醇。

(四)绿色甲醇。以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生物基二氧化碳、可再生能源制氢、沼气等为原料,通过气化、加氢、催化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甲醇。

(五)绿氨。以可再生能源制氢、氮气为原料,通过催化合成等工艺生产的氨。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上报。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积极组织试点申报工作,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做好试点项目汇总、审核、推荐。

(二)评审确定。我局将对报送的试点项目进行评审,视情开展实地调研,确定绿色液体燃料试点项目名单。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建成或计划于2026年底前建成项目,产品目标市场较为明确。项目应具备技术先进性,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工艺装备达到业内先进水平,在突破技术瓶颈、提升装备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具有优势。

(三)开展试点。绿色液体燃料试点项目确定后,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同时,要加强管理,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试点期间应逐年开展评估,形成年度情况报告,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我局。

(四)总结评价。首批试点项目应于2027年6月底前实现高负荷稳定生产,并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我局将配合国家能源局组织验收和总结评价,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家,国家能源局将根据试点项目完成情况,综合评估试点效果、推广前景,结合实际择优宣传推广。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推荐意见(正式公函,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光盘刻录,参考格式见附件)。

2.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可编辑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光盘刻录)。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1.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寄送到浙江省能源局。

2.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598号同人广场C座

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崔杰粲 0571-87067765

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  产业化试点的通知

   2.关于推荐××等×个项目申报首批国家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的函、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项目申请报告(参考)、国家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申请材料承诺书

浙江省能源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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