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加热炉燃烧天然气废气:本项目设置47台加热炉,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国内领先,加热炉燃烧废气分别通过2根33m高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 ②时效炉燃烧天然气废气:本项目设置4台连续式时效炉,以天然气为燃料,时效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国内领先,时效炉燃烧废气分别通过4根33m高(DA003-DA006)排气筒排放。 以上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2、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同时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也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有色金属压延--表14-1有色金属压延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加热炉的浓度排放限值。 ③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烟气:阳极氧化碱洗、封孔工序需要加热,设置2台5t/h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国际领先。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分别通过2根33m高DA011、DA01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有组织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30mg/m3)。 ④酸雾废气:本项目时效氧化精加工车间中和、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硫酸雾,酸蚀工序产生氟化物,时效氧化精加工车间设置4个40m3硫酸储罐,储罐会产生大、小呼吸废气。本项目表面处理采用侧风收集,保持生产线废气产生部位微负压,脱脂废气、酸蚀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二级碱喷淋中和塔处理后通过2根33米高DA007、DA008排气筒排放;中和废气、阳极氧化废气经二级碱喷淋中和塔处理后通过2根33米高DA013、DA014排气筒排放;碱洗废气经二级酸喷淋中和塔处理后通过2根33米高DA009、DA010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⑤氮化炉废气:本项目模具车间氮化炉以液氨为主要原料,氮化炉为全封闭设置。产生的氮化废气经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16排气筒排放,氮化炉排放的少量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①非甲烷总烃:本项目使用的水基切削液成分为乙二醇、四硼酸钠、偏硅酸钠、磷酸钠,锯切过程使用切削液起到冷却降温的作用,锯切过程的温度较低没有达到切削液中乙二醇的挥发温度,故锯切过程中没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 ②未收集酸雾废气:本项目阳极氧化线采用侧风、顶吸收集,保持生产线废气产生部位微负压,厂界硫酸雾、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总用水量为112140.961m3/d,新水用量为3817.212 m3/d,回用水量为20131.75m3/d,水重复利用率约为90.73%。永臻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循环冷却水112.5m3/d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111m3/d回用于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补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含镍废水、酸性、碱性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酸回收装置废水、软水制备浓水、煮模废水,含镍废水处理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本项目共设置4套污水处理装置,其中污水处理站内设置1套二氧化碳分离+膜浓缩+MVR蒸发+低温结晶装置、1套过滤分离+膜浓缩+MVR蒸发+结晶装置、1套膜浓缩+MVR蒸发+结晶装置,处理规模分别为16000m3/d、3500m3/d、500m3/d;时效氧化精加工车间内设置1套膜浓缩+MVR蒸发装置,处理规模为5000m3/d。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淡水和冷凝水回用于生产,浓水蒸发、结晶生产待鉴定副产物。 生活污水产生量189.696m3/d,经化粪池收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限值经市政管网接管排入包头市东郊水质净化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于加热炉、锯切机、时效炉、氮化炉、风机、水泵、冷床、冲孔机等,其噪声值在75~100dB(A)之间,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等措施,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及废铝、不合格品、废包装物、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以及循环冷却水、软水制备浓水和纯水制备浓水蒸发结晶产生的结晶盐。其中废边角料及废铝、不合格品每天产生后及时运至永臻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作为原料,不暂存;其余一般固体废物均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 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槽渣、酸回收装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含镍废液、废过滤芯、废化学品包装物、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在厂区危废库暂存,按要求分类、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废水处理会产生副产物,包括10水硫酸钠、18水硫酸铝、氟化铝、硫酸铵、氟铝酸铵、氢氧化镍等,其中10水硫酸钠、18水硫酸铝、氟化铝、硫酸铵均有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因此,待企业实际运行后,须对10水硫酸钠、18水硫酸铝、氟化铝、硫酸铵、氟铝酸铵进行鉴定,达标后进行外售,如不能达到产品质量标准,则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属性判定及后续管理。鉴定期间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管理;氢氧化镍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因此,待企业实际运行后,须对氢氧化镍进行鉴定,达标后进行外售,如不能达到产品质量标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进行判定,属于“HW17表面处理废物”,代码为336-054-17,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期间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管理;氟铝酸铵目前无现行无产品质量标准,待企业实际运行后,对氟铝酸铵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如满足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后外售;如未能达到产品质量标准,则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属性判定及后续管理。鉴定期间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管理。副产物产生后要求企业及时进行产品鉴定以及危废鉴定,减少鉴定期间危废间暂存量,避免出现副产物贮存不规范情形。 本项目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200m2,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新建面积为60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醋酸镍、氟化氢铵、硫酸、酸蚀剂(68%硫酸铵)、液氨、次氯酸钠、天然气、废矿物油,经计算本项目Q值=339.618,存在风险物质泄漏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或发生火灾和爆炸,产生次生灾害。 (1)在装置或储罐区设置有围堰及导流槽设,在排口设立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切换闸门,将含污染物的事故消防水切换至事故水收集系统。 (2)项目设置1座容积为485m³的事故池,确保在事故状况下产生的事故水收集至事故水池内,不排至外环境中。针对不同种类风险物质的泄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酸泄漏后废水进入酸性废水收集池,泵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现废水收集池、管道及含镍废水设备出现泄漏时,废水切换至事故水池临时贮存,待故障和事故消除后,再将事故水池内贮存的废水通过泵送入含镍废水处理系统;阳极氧化线各槽体出现泄漏时通过四周导流渠连接厂内事故水池,再根据泄漏液体的种类分别泵入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液氨泄漏:本项目设置水喷淋装置和1座容积为9m3收集水池,液氨瓶体出现泄漏时,从泄漏处冒出大量的烟雾,周围环境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水喷淋装置立即启动,在空中形成严密的水网,中和、稀释、溶解泄露的氨气,切勿直接对泄漏口或安全阀门喷水,防止产生冻结。收集水池收集产生的废水,最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3)采取分区防渗,将含镍废水处理区域及相关配套池体、液氨喷淋收集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表面处理线生产区域、污水处理站、危废库、化学品库、罐区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K≤1×10-10 cm/s。 (4)加强企业内部全厂污水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响应机制及应对方案,以确保发生事故时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应急救援物资,与园区和政府保持联动。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6、公众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进行了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采用网络公开的形式,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首次信息公开的日期为2024年3月6日,公示网站为“东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donghe.gov.cn/gggs/25047560.jhtml。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的相关要求。第二次网络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公示网站为“东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donghe.gov.cn”;同时在北方新报进行了两次信息公开,两次报纸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和2024年6月24日;在周边环境敏感点张贴的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张贴场所主要包括河北村、南海子村、南海子养老院、什大股村。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