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配料、涂布、烘干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TVOC、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丙烯酸、六甲基二硅氧烷、丙烯酸-羟丁酯、甲基丙烯酸-β-羟乙酯、臭气浓度等。
配料、涂布、烘干废气经车间自带净化系统收集处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分别经3根15m排气筒排放(1#、3#、4#车间排气筒编号分别为DA001、DA002、DA003)。项目外排有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丙烯酸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乙酸乙酯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项目采用密闭性的生产设备、存储、转移、运输皆采用现代化泵送或管道连接,废气均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主要为不可避免的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废气,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车间采用整体负压收集净化装置用于收集项目逸散废气;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在加强车间通风等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丙烯酸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乙酸乙酯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全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泵类、风机、复合机、涂布机等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约为80~85dB(A),项目高噪声设备多集中在车间内。设计时考虑对噪声源进行综合治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控制措施。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滤芯、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上述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同时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在厂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总面积为20m2,并贴有危险废物标志,并设置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总面积为10m2。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分区防治措施:按照污染物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将厂区划分污染重点防渗区、污染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车间生产区域、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简单防渗区:办公室等,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污染监控:在项目厂区东北侧设置一口监测井,结合厂区外水井制定相应的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措施,定期检测地下水质,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各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根据现场调查,距本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70.94m的瓦窑后,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