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新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100006

|
|
|
|
|
|
|
|
|
|
1
|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
|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包括空分、煤气化、变换、酸性气体脱除、制冷及压缩、甲醇合成、硫回收、甲醇制烯烃、环管聚丙烯、气相聚丙烯、聚乙烯、EVA/LDPE共计12套生产装置;储运工程包括煤储存圆形料场,液体储罐,汽车装卸车鹤位等;公辅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动力站、废水暂存池、雨水监控池及事故水池、火炬气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恶臭气体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场、废水处理及回用装置、高含盐水处理装置、废碱焚烧设施、危废暂存间等。项目依托巴彦柴达木煤矿、输煤铁路、园区供水管线、输电线路、天然气输送管线、一般工业废渣填埋场、气化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新能源项目等。本项目总投资218.8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0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3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废气:煤粉制备装置碎煤仓、石灰石仓产生的含尘废气、磨煤干燥尾气、煤气化装置煤粉输送排放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煤气化装置、一氧化碳变换装置、甲醇合成装置蒸汽过热炉烟气、燃气锅炉烟气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处理。酸性气体脱除装置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水洗塔洗涤处理;工艺酸性气送硫回收装置,采用“富氧两级克劳斯+加氢还原吸收+尾气焚烧+钠法碱洗”处理;硫回收造粒尾气经水膜除尘处理,硫磺成型包装尾气采用干式除尘。甲醇制烯烃装置(含OCC单元)催化剂再生烟气采用两级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处理,OCC进料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MTO装置轻烃回收单元干燥器再生尾气、OCC反应器置换尾气、再生尾气送MTO废碱焚烧设施处理,焚烧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和选择性催化还原处理。聚烯烃装置含尘工艺尾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含烃工艺尾气除尘后送RTO炉焚烧处理。甲醇罐区呼吸废气采用洗涤塔吸收,产品罐区呼吸废气及装卸站装车废气采用冷凝+吸附+催化氧化(CO)工艺。污水处理场高浓度废气送气化装置蒸汽过热炉处理;污水处理场低浓度废气采用碱洗+生物滤塔+干式吸附工艺;硫酸钠、氯化钠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杂盐干燥废气采用水浴除尘。危废暂存间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中心化验室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处理。含烃工艺废气优先送燃料气管网进行回收,无法回收利用的燃烧处理;全面推行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相关要求。(2)废水:装置区、辅助及公用工程区排放的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送污水处理场处理,采用“预处理+多相组合膜生物反应器(MP-MBR)”工艺,出水送生产废水处理及回用装置。生产废水处理及回用装置采用“化学软化+超滤(UF)+反渗透(RO)”工艺,出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高含盐水送高含盐水处理装置。高含盐处理装置分为高含盐水浓缩单元和分质结晶单元。高含盐水浓缩单元采用“高含盐水+软化澄清+多介质过滤+两级弱酸阳床+臭氧氧化+超滤+高压反渗透”工艺,出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浓盐水输送至分质结晶单元;分质结晶单元采用“预处理+纳滤分盐+高压反渗透+硫酸钠蒸发结晶+氯化钠蒸发结晶+杂盐结晶”工艺,出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副产氯化钠、硫酸钠结晶盐及杂盐。设15万立方米污水暂存罐及各类废水调节罐、事故池,试运行、检维修、污水处理场运行不正常时未经处理或不满足回用要求的废水进入废水暂存系统。(3)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及周边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控体系。(4)固体废物:空分装置产生的废分子筛、废铝胶、原水净化站沉淀池污泥、污水处理场软化污泥送园区一般工业废渣填埋场填埋处置;煤气化装置产生的气化粗渣、气化滤饼首先考虑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园区一般工业废渣填埋场填埋处置;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瓷球、废吸附剂、废保护剂、废活性炭等危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碱液送MTO废碱焚烧设施处理,焚烧炉碱灰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给排水系统产生的生化污泥、蒸发结晶装置杂盐暂按危险废物处置,实际产生后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进行处置。(5)环境风险:采取紧急事故泄压排放系统、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分散控制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等预防和应急设备设施。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6)减污降碳协同:提高电气化水平,项目除净化装置的丙烯制冷压缩机等个别大型驱动设备采用汽轮机驱动外,空分装置空压机等主要设备全部采用电驱,降低燃料消耗;利用全厂余热发电,减少外购电量,同时提高外购电力中绿电使用比例;配套建新能源发电项目,利用绿电进行电解水制氢。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相关文件:《关于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内环字〔2016〕12号);《关于同意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鄂府发〔2016〕23号);《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路产业园分区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内环审〔2024〕45号);《关于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鄂府发〔2026〕18号);《关于同意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及延续有效性的意见》(内环字〔2025〕33号);《关于<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区域削减方案>的审查意见》(内环字〔2026〕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增补窑沟和官板乌素水源地作为大路煤化工基地水源地的批复》(内政字〔2014〕283号);《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路镇何家塔村委会办公楼附近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准政办发〔2026〕2号)。
|
010-65646180
|
|
2
|
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本工程位于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主要海域工程包括填海工程、护岸和隔堰工程及疏浚工程。工程整体形成陆域约385.09公顷,新建护岸5904.9米,新建4条隔堰2544.34米;基槽开挖约40万立方米、疏浚469.82万立方米,基槽挖泥全部抛至海洋倾倒区,疏浚物全部回用。主要陆域工程包括码头工程、堆场工程、配套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及环保公辅工程。工程共设置8个泊位,新建6个、改建2个;拟新建4个堆场,占地面积328.09公顷;新建铁路环线58.62公里,新建高架公路1.3公里;堆场区南北两侧共布置21座雨污水池,散货堆场及码头前沿设置雨水排水沟,新建2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及4座含尘污水处理站。总投资215.2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1.47亿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填海占用海洋生境,基槽挖泥、抛石、港池疏浚、吹填溢流等施工将导致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到港船舶压载水可能造成外来生物入侵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开展施工期及运营期海洋生态、水文动力及冲淤等跟踪监测,切实落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计划并进行效果评估。配备移动式压载水处理装置,加强对压载水处理装置的维修管理和跟踪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开展累积性生态影响研究,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区域海洋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2)水环境:施工期基槽开挖、抛石、港池疏浚和吹填溢流等产生的悬浮物将对海水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各类污(废)水若直接排放,将对区域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吹填分区、隔堰和分隔子堰设置,按要求在溢流口设置三层防污帘并开展效果评估。强化疏浚区悬浮物影响动态监测,及时调整施工强度,有效控制悬浮物产生的不利影响。依法依规科学处置各类污(废)水,不得随意向水体排放。(3)大气环境: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船废气排放等,运营期码头装卸、堆场堆取料等产生的废气、扬尘等将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不断提升扬尘治理水平,确保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有关规定。对产尘区域、设施采取严格的抑尘措施,部分矿石堆场设置封闭式条形仓,其余堆场预留全封闭设施的建设条件,同时设置防风抑尘网和固定喷淋装置等抑尘设施,加强抑尘效果评估。落实“以新带老”要求,东作业区尽快完成防风抑尘网和绿化带相结合的建设。(4)环境风险:施工期、运营期船舶燃料油泄漏将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带来环境风险。主要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划定安全区,加强进出港船舶交通管理,降低船舶风险事故概率。在南作业区应急设备库配备围油栏、收油机等应急物资,按要求编制本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石臼港区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以自然资办函〔2026〕218号文件明确工程用海已经国务院同意。
|
010-65645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