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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钒液流电池钒电解液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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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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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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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以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5600万元,利用现有10688平方米厂房,购置拆包机、粉体输送机、活化釜、溶解釜、溶解冷却釜、板框压滤机、精密过滤器、除杂设备、电化学还原撬装设备、添加剂系统、纯水制备系统、成品充装装置等主辅设备166台(套),新建全钒液流电池钒电解液生产线。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产能:年产全钒液流电池钒电解液30000立方,二期产能:年产全钒液流电池钒电解液70000立方。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全钒液流电池钒电解液100000立方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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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5年1月8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5年7月16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17日和7月21日两次在“环球时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5年7月17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了本项目环评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材料(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12月19日,建设单位在常州华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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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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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有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项目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后,与全厂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并接管至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四)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准。
(五)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积极回应公众合理环境诉求。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
(七)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及时根据跟踪监测情况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八)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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