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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16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公示内容显示,上述项目由大唐华银新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装机容量 90MW,设计安装140,000块 715Wp 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实际装机容量 100.1MWp。
根据此前9月公示的环评报告显示,该项目于2023年7月21日取得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的批复》后进行重新选址,暂未进行开工建设。
项目重新选址于新田县新圩镇(白芒村、道塘村、梧村、新圩社区、山水塘社区)、三井镇(三合村)、陶岭镇(邝胡社区、东山村、刘何村、李家社区)。
其中新圩镇的光伏用地范围在原环评范围缩减,三井镇、陶岭镇的光伏子阵位于原环评范围外,属于新增选址的光伏用地范围。
除用地发生变更之外,该项目总投资也由原计划的45,100万元变更为32573.41万元。项目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图源:新田县新圩站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重大变动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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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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