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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台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千伏汇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4-11-26

凤台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千伏汇集站项目拟建,已完成环评公示,采取多项措施减轻环境影响,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凤台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千伏汇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98(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凤台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千伏汇集站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桂集镇

建设单位:华润洲来(安徽) 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桂集镇新建凤台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千伏汇集站项目,本期500kV建设1台1200MVA主变,500kV出线间隔1回、出线1回(至500kV汤庄变),220kV本期间隔3个、出线3回(顾桥2回,储能1回);远期2台1200MVA主变,500kV出线3回,220kV出线8回。项目总征地面积4.1868hm2(一次性征地),本期汇集站用地区域占地面积为2.1962hm2,预留储能项目场地占地面积为1.9906hm2 ,本次评价内容仅对汇集站本期内容进行评价,储能项目、220kV进线项目、500kV出线项目单独立项,单独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

本工程电磁环境因素主要为变电站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站址环境监测点位和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监测点位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电磁环境目标1处。通过合理选址,50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 设备, 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设备,进出线方向选择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主变尽量布置在站区中间,汇集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相应警告牌,尽量提高导线、母线、均压环等金具的加工工艺,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外壳等可靠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根据类比分析,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四侧围墙外关注点位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相关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

声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变电站施工期临时噪声、变电站运营期噪声。各监测点现状监测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有14户居住类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设计阶段招标采购低噪声变电设备,站区总平面设计时合理布局,各相主变之间有防火墙隔开,220kVGIS 室排风机、二次设备室排风机设在远离围墙一侧,GIS室部分排风机低位设置等;施工期先建围墙再内部施工,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方法、工艺、设备,错开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限制夜间施工等措施,运行期,加强竣工及周期性监测。根据预测和类比分析,变电站厂界及声环境目标处噪声能够满足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

3.生态环境

本项目周围区域生态系统类型主要为农田生态系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最近保护红线区域最近距离约为5.8km。项目对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施工阶段,合理组织施工,减少占用临时施工占地; 开挖面及时平整,临时堆土采取拦挡、防护等措施安全堆放;严格实行表土剥离、分层堆放、分层覆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工程施工时采取表土剥离、 分类存放、 表土回覆、 临时苫盖、播撒草籽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 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项目不涉及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生境,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景观敏感目标,亦无其他有特殊保护价值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项目占地小、工程量少,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对周边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植物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生物多样性资源等影响有限。

4.水环境

本项目站址位于西淝河左岸,距离南侧西淝河左堤约2.2km。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等水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泥浆水等施工废水及施工机械清洗油污水。施工生活区设置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不外排;项目施工期泥浆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清水回用,不随意排放;施工单位设置移动式油处理装置,施工机械清洗油污水经处理后浮油回收,不排入附近水体。站内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后用于绿化,不外排。

5.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等。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挖填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运行期固体废物包括运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更换的废铅蓄电池和含油设备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汇集站内设有垃圾箱,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铅蓄电池在危废暂存舱内暂存,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单位进行妥善回收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将排入事故油池内,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

6.大气环境

废气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和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施工主要采取限制车速、车身洒水、车体加盖及站址附近行驶路面洒水相结合的措施控制扬尘;对临时堆土及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尤其是在干燥有风的天气情况下,并配合进行适当的洒水。施工全过程认真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6个100%,有效地减少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7.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隐患主要为变电站主变压器、低压电抗器维修或事故时可能发生的油泄漏,漏油如不安全收集处置会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行阶段应采取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同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推进维抢修技术与队伍的建设,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和资源。

三.公众参与:本项目采用了网上公开、张贴公告、报纸公示等方式征求了公众意见。2023年9月7日在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j.huainan.gov.cn/)上发布了第一次信息公示;2024年1月31日通过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j.huainan.gov.cn/)进行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分别于2024年2月2日、2月5日在《安徽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同时进行了现场张贴公告;2024年10月25日通过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eiacloud.com/)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本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并落实其相关管理要求。

四.有关部门意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凤台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千伏汇集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华润洲来凤台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kV汇集站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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