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马泾港改道新开河及新建闸站工程

招标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工程项目
招标单位: 嘉兴市秀洲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0-08

正文

马泾港改道新开河及新建闸站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泾港改道新开河及新建闸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秀洲发改批【2024】47号(全省统一赋码:2403-330411-04-01-49353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嘉兴市秀洲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市秀洲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位于新塍镇,北至二里桥港-新塍塘-乌镇港,南至横塘港-濮院港-桐家桥港,西靠八字港,东濒新塍塘。该工程等级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改道新开河、新建马泾港闸站和横塘港新建护岸三部分。改道新开河河道中心线长度约748.00m,控制水域平均宽度20.0m,河道底高程-1.34m;护岸采用重力式挡墙,长约1496.0m,改道新开河670m范围段实施水生态修复;新建马泾港闸站1座;横塘港新建护岸45.0m。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相应概算投资约2532.84万元,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见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9日09:00时,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直接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秀洲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      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7楼

邮政编码:314000                          邮政编码:31400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人:鲍思宇/沈英

电话:0573-83675673                       电话:15958334965/1825735650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564817058@qq.com

备案单位:嘉兴市秀洲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10月28日(指核查发布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21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5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含水闸)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2

项目负责人自2021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211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单个施工合同金额5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含水闸)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注: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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